5月24日,交通運輸部5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新修訂的《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進一步優化完善了巡游車企業和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指標,并將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納入考核體系,全面提升出租汽車行業服務水平?!掇k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王繡春表示,《辦法》調整完善了與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頂層設計不相適應的內容,充分滿足網約車與巡游車業態的不同管理需要,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
《辦法》將網約車新業態納入考核,明確出租汽車企業(含巡游出租汽車企業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駕駛員(含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均須要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
指標設置上,《辦法》既考慮了網約車和巡游車的共性要求,促進新老業態良性競爭、逐步融合發展;又根據網約車獨有的經營服務特征,量身定制設置了相關指標。
具體來說,巡游出租汽車企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指標包括:企業管理指標、安全運營指標、運營服務指標、社會責任指標及一些加分項目5類共19個項目。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指標包括6類共19個項目,除了與巡游車企業共有的企業管理指標、安全運營指標、運營服務指標、社會責任指標及一些加分項目外,還另外設置了信息數據指標,包括考核數據接入、數據查閱等情況,由部級網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在每年1月底前完成測評。
據介紹,《辦法》細化了出租汽車企業考核等級,對出租汽車企業考核在原有的B級、A、AA、AAA級等4個等級基礎,增加了AAAA、AAAAA等級,對駕駛員根據考核分數設定了AAA級、AA級、A級、B級4個等級。
《辦法》對出租汽車企業考核分值的分布設定進行了調整,加大了對為乘客提供運營服務等事項的考核分值,鼓勵企業加強內部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引導駕駛員主動提高服務質量。對駕駛員遵守法規、安全生產、經營行為、運營服務等方面實施考核,出租汽車駕駛員在考核周期內得分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出租汽車企業分別建立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檔案。
王繡春表示,《辦法》出臺有利于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政策落地實施,有利于規范出租汽車經營行為,健全出租汽車行業信用體系,有利于推動行業提升服務質量,構建多樣化、差異化出行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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