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運輸廳日前印發《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簡稱《細則》),規范了全省境內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施工、施工監理的招標投標活動,明確了重要材料及設備采購、其他工程類服務、公路大中修工程等的招標投標活動的執行要求。
《細則》規定,招標人應當按照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核準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招標事項組織招標。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履行項目審批或者核準手續后,方可開展勘察設計招標;初步設計文件批準后,方可開展施工監理、施工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施工圖設計文件批準后,方可開展施工招標。確需在報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項目申請報告前開展前期工作的,經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同意,可以先行開展勘察設計招標活動。
根據《細則》,招標人應當合理確定投標文件的編制時間,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售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止,施工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不得少于60天,其余招標不得少于20天。招標人可以實行施工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施工總承包招標或者分專業招標。對于規模較大、技術復雜的農村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及其大橋、特大橋和隧道工程應當單獨招標,其他農村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或公路大中修養護工程可以將同一區域范圍內多個項目一并打捆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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