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世界智能網聯汽車大會閉幕式上,工信部無線電管理局局長謝遠生發布了《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直連通信使用5905-5925MHz頻段的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共計10條,其中最主要的內容便是將5905-5925MHz頻段作為基于LTE-V2X技術的車聯網直連通信的工作頻段,與國際主流頻段保持一致,并為未來發展預留擴展的可行性。
工信部無線電管理局局長謝遠生
謝遠生表示,《規定》的出臺將有力促進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與傳統汽車產業深度融合,開啟智能網聯汽車新時代;下一步,還將在國際電信聯盟框架下加強國際合作協調,推動智能網聯汽車頻率使用全球或區域統一。
謝遠生表示,車載和便攜的無線電設備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可以免許可使用;但生產和進口在我國境內銷售、使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仍要按規定取得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型號核準證。
此外,《規定》鼓勵地方先行先試,支持國家經濟特區、新區等,按照適度超前、互聯互通、安全高效、綠色智能的原則,在明確運營主體前提下,由各省實施無線電頻率許可,路邊設置的無線電設備要辦理執照。
《規定》還確定了無線電干擾保護和處理原則。在5905-5925MHz頻段設置、使用路邊無線電設備,應向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經批準獲得頻率使用許可后,路邊無線電設備的設置、使用單位,應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無線電臺執照手續。未獲得無線電臺執照的路邊無線電設備,不得發射無線電信號,不受到無線電干擾保護。謝遠生表示,在該頻段的地球衛星上,三年以后將不再進行新的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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