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智能交通系統建設和應用快速發展,特別是公安交通管理行業科技信息化的發展,一直處于智能交通領域的前沿。
各類先進技術、智能裝備和信息化系統的大規模應用,在維護道路通行秩序、服務群眾安全出行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并日益成為公安交通管理警務效能提升的倍增器。
不過,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一些問題和困惑,需要我們冷靜思考、理智應對。
尤其是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加速發展的當下,需要更深入地思考分析以往科技信息化發展的經驗和不足,更明確地圍繞道路交通管理現實際需求謀劃下一步發展的重點。
更多地以成本和效率把控發展的節奏和力度,避免使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工作陷入到投入與產出不匹配、為了創新而標新立異的發展歧途中。
一、發展成效與反思
過去二十多年來,公安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的發展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1998年以前,以吸收引進國外先進的交通工程技術和交通監控設備為核心,開始探索應用科技手段在交通管理中的輔助作用。
部分大城市建設了信號控制系統和電視監控系統,交通標志和標線等基礎工作也得到初步重視;
第二階段從1998年代末到2010年前后,以圍繞業務應用的信息系統建設和交通執法管控的智能系統建設為核心。
在兩期“金盾工程”的推動下,建成了進口車核查系統、車輛和駕駛人管理系統、交通違法和事故信息管理系統等全國統一的信息系統,并以“暢通工程”為載體,全國500多個城市建成了交通指揮中心以及闖紅燈、超速、公路卡口等業務子系統。
這一階段是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大發展、大建設時期,技術與業務逐步結合,有效提升了交通管理能力;
第三階段從2010年以來,以交通管理綜合信息平臺、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和互聯網交通安全服務管理平臺以及大數據分析平臺的推廣應用為核心。
注重系統的集成創新應用、信息的關聯跨界共享,進一步提升了科技信息化技術水平和應用能力。
總體而言,科技信息化技術和應用在服務廣大人民群眾出行需求、提升交管部門交通管控能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我們也應該清醒地看到,在智能化、信息化技術快速發展和大規模應用的同時,我國城市道路以及公路上的交通通行秩序總體上并未能如我們預想的那樣有根本性的好轉。
路面上爭道搶行、隨意停放、長期占用超車道等交通違法和不文明交通行為仍然較普遍存在,影響著路面交通秩序,制約著通行效率,并誘發大量的交通擁堵和交通事故。
究其原因,是我們科技信息化投入導向和交通管理追求的目標似乎產生了偏差——過于注重執法管理設施建設并依賴科技裝備開展大量的非現場執法。
導致道路使用者片面地形成了以規避監控執法為特征的交通行為,而不是為了有序、安全而遵守交通規則,久而久之,法律的尊嚴、執法者的權威、守法者的自覺意識出現進一步弱化,也導致科技信息化的大投入與實際成效之間不相匹配、效費比不夠顯著。
二、有待強化的幾個意識
道路交通管理的主要目標是要維持道路良好的交通秩序,并使出行更安全、更暢通。
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應用和發展也應當圍繞這個目標,致力于減少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意外事故,促進形成并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由于在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發展過程中產生了偏差效應,現階段特別需要彌補和強化三個方面的意識——經典意識、系統意識和成本意識,以使科技信息化發展回歸其本質目的、發揮其真正作用。
(一)“經典”意識——交通工程技術基礎作用應充分重視
科技信息化設施并沒有直接改變道路通行條件和通行規則,其發揮作用需要一定的基礎條件,即需要按照經典的交通工程理論和技術來規范設置交通標志標線、路口渠化、信號配時、交通組織優化等,以有效發揮出路網的基礎通行能力,否則科技信息化技術只會是事倍功半,效果大打折扣。
即使是當下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所構建的新型交通管理手段,也需要在規則化的交通行為、完備的數據感知基礎上,依托經典的交通系統運行原理、管理方法進行認知、解釋、計算、仿真、決策來實施更為有效的對策,從而使路網的承載能力得到更大的提升。
不掌握交通工程的基礎原理和方法,不打牢交通運行的基礎條件,再好的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術也不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二)“系統”意識——科技信息化應支撐各個環節的有效協同
良好的交通秩序、安全的交通環境需要通過有效的培訓考試和宣傳教育、科學合理的工程和技術應用、嚴格的交通執法和管理三個方面(簡稱“3E”)系統實施、協同作用才能逐步形成。
其中,培訓考試和宣教是要使得交通出行者懂得應該怎么做,工程措施和技術手段是要使得交通出行者清楚只能這么做,交通執法和管理是要使得交通出行者明白必須這么做。
因此,期望通過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來改善路面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擠、預防交通事故,應該在培訓宣教、執法管理、工程技術三個方面系統考慮、系統投入、系統實施,才有可能獲得最大效益、達到最佳效果,孤立、單純地在一個方面投入、應用,是難以取得明顯成效的。
(三)“成本”意識——科技信息化建設應當“精明”投入
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應用必然會涉及到大量的技術開發和資金、人力投入,科技信息化應用更多是政府行為,不應該也不可能以“燒錢”的方式或互聯網企業的融資模式來進行。
我們必須摒棄“不差錢”意識,“暴發戶”心理,杜絕浮躁的心態和任性的行為,避免產生“什么先進馬上用什么”,“什么時髦立即追什么”,“什么概念誘人馬上實踐什么”的盲動。
科技信息化應用不能“不計成本”,而是要“精打細算”,多算算成本/效益比。只有這樣,才能把科技信息化的目的回歸到真正能夠有效、精準解決交通實際問題這個本質上來。
三、數據時代的發展之路
隨著“智慧城市”從概念到實際建設,道路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也逐步從“智能”走向“智慧”。
特別是近年來,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下,通過對城市或城市交通相關信息的獲取、理解、判斷、決策、應用,構建類似于人類大腦的感知、認知、決策過程的核心部分,被形象地稱為“城市大腦”或“交通大腦”。
城市“交通大腦”能夠利用交通各種相關的信息,實現“眼疾手快”、“當機立斷”地優化交通控制和交通組織,在一定程度上能緩解交通擁擠,特別是當路口的交通控制很不合理、路網的交通組織很不科學時,短時間內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
但是,道路交通系統因其多樣化、突變性、強非線性規律的復雜特征,注定維護交通秩序、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的對策也必須是多方面的、靈活而綜合的,不能指望某一單個措施或技術手段能徹底解決問題。
“交通大腦”的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其能發揮出來的作用也會是漸進的、甚至是有限的,需要正確認識,不可盲目熱衷。
理智和冷靜是仍然是道路交通科技領域急需服用的一劑良藥。
城市“交通大腦”概念給我們的最大啟示是:當前社會已經進入到“數據時代”,我們需要更充分地采集、匯聚、分析、應用好數據,需要將數據與需求、與業務更緊密地對接,需要構建數據驅動下的交通管理新模式。
從現實來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已經建成了全國性的交通信息平臺、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各地也都建立了城市交通指揮中心和智能化的感知、控制系統。
出行領域的互聯網公司構建了地圖導航、網約車、共享單車、貨車物流運輸等信息服務平臺,還有很多部門和企業也在研究構建未來的車聯網平臺,這些平臺和系統的數據可以更好地匯聚起來。
并通過對數據的分析轉化為對交通的認知,將現實中時變、強非線性的交通系統演變為可計算、可表達、可演繹的虛擬交通世界,并深入探索交通系統的運行原理、特征和規律,再提出可實施的交通管理策略和措施,以改善交通系統的服務。
從這個角度來看,在現階段,構建以數據為核心驅動力的交通管理“數據大腦”已經具備了基本條件,并且無論是需求上還是技術上,是一條現實、可行的創新發展之路。
要構建好交通管理“數據大腦”必須解決好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需要解決數據的融合問題——打通城市交通指揮系統、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互聯網出行服務平臺、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和將來的車輛智能網聯平臺等信息系統,實現數據流轉和共享,構建交通數據資源池,形成統一的交通大數據應用基礎;
其次,需要解決應用能力問題——通過數據融合、分析、診斷對交通系統形成“感知”,通過構建模型和計算識別道路承載能力、交通運行狀態形成“認知”,通過智能管控系統和勤務體系“執行”和反饋大腦的決策,形成從感知到認知到執行的一體化智慧應用體系;
再次,需要解決架構設計問題,劃分數據層(資源)、計算層(能力)和應用層(場景)等構成,并明確各層所需要的功能和技術標準,形成“數據大腦”總體架構。
新時代交通強國建設是偉大而又艱巨的任務,需要我們擯棄以往粗放型交通管理工作模式下所形成的固有思路和方法。
在科學精神指導下,完善基礎、協同發展、注重效益,并以更加寬闊的視野、更加開放的心態,在數據時代不斷創新交通管理的思路和方法,讓科技信息化新技術在道路交通管理領域發揮出應有的作用。
來源 | 中國智能交通協會《智能交通發展20年》
作者 | 王長君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
顧金剛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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