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公安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文,印發《加強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及營運客車安全帶使用工作方案》,方案明確提出,各地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對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工作實施聯合監督管理,推動運輸企業建立健全營運車輛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制度。《方案》的出臺,將全面推動交管、交通運輸部門之間的協作,加強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實際上,交通運輸部門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共享信息的情況還是很常見的,聯合治超、省界收費站取消工作等等,ITS114今天就簡要分析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臺的共享、復用。
發展歷程與主要功能
2010年,以服務上海世博會道路運輸安保工作為契機,交通運輸部開始推動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臺建設,并以北斗應用示范工程為切入口,自2013年開始全國各省市陸續建成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臺,2015年開始,交通運輸部對各省市聯網聯控平臺進行月度考核,隨后,各省對參與聯網聯控服務的各級監管平臺、企業運營平臺進行常規考核。
那么,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臺主要能做什么呢?先來搞清楚什么是重點車輛,狹義的重點車輛主要是指道路客運、旅游客運和危險品貨運,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兩客一危”,廣義的重點車輛還包括包車、校車、營轉非車輛等,不同的地方還有不同的做法,比如渣土車、出租車也有地方將其納入重點車輛管控范圍。
聯網聯控,是指通過車載衛星定位監控設備,記錄和實時回傳車輛的行駛軌跡,以及基于行駛軌跡所得到的速度信息等,對部分駕駛行為進行監測,比如超速、禁行時間段行駛(凌晨2~5點)、長時間駕駛/疲勞駕駛、偏離路線行駛等等。
根據海因里希法則,每一起重大的事故背后,必然有29件輕度的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隱患。因此通過該系統將運輸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是公安交通、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的主要目的。
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考核管理辦法》,其主要考核對象是企業,包括入網率、在線率、斷線率、數據不合格率、在線時長率、超速車輛率、疲勞駕駛車輛率等等,懲罰對象也是企業,由企業對所屬車輛進行監管。《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則規定,司機故意損壞、關閉、干擾車載定位終端,致使終端無法正常工作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盡管該系統的最初建設設想,就有包括與安監、交警部門等共享,但一段時間內,仍是以交通運輸部門為主體,交警、安監等為輔,主要用于事故責任調查,對企業處罰,但多未用于交通安全執法,對于司機的超速、疲勞駕駛等,只能由交警來進行處罰。也有部分縣市運管,將超速、疲勞駕駛數據等提交給交警,由交警來開具罰單,但這種個例還是比較少。
陜西的探索
如何更好的利用這一平臺提升交通安全水平?《加強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及營運客車安全帶使用工作方案》為復用共享營運車輛動態監控平臺指明了方向。實際上,對該系統的復用共享,在一些省市早已經有了探索,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以陜西為例。2017年陜西京昆高速8.1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之后,陜西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工作,全省范圍內開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陜西省相關部門起草制定了《陜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陜西省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方案》,2018年3月,陜西省政府決定建設“三客兩危一隧道”(班線客車、旅游包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危險路段,超長隧道)智能管控平臺建設方案,并要求省市縣都建設應用“三客兩危一隧道”智能管控平臺。
2019年5月,平臺正式上線,可顯示所有在陜“兩客一危車輛”(包括省內、外牌照車輛)的具體位置、行駛速度、行駛軌跡以及車輛所有人信息、聯系方式等信息。主要針對重點營運車輛的超速、疲勞駕駛、0-5時違規行車三種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監控,一旦涉事車輛出現這三種違法行為,平臺將會提示交警部門處理。這種處理,不是事后通過數據處理,而是路段管轄交警(大隊)根據預警信息、緝查布控系統反饋,攔停車輛,現場處罰,給ITS114印象最深刻的是某危化品車輛超速兩分鐘,預警信息到達某大隊之后,3個多小時后,車輛被攔截,并現場給予處罰。目前該平臺正向陜西全省推廣。
陜西的做法并不是個案,在湖南、上海、寧夏等地也有類似的做法。
2017年5月22日,湖南省政府印發了《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道安監管云”建設工作方案》。方案提出,開展一期大數據示范應用系統研發,實現可視化展示應用。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態勢監管、駕駛人交通信用評價、道路未來路況預測、“兩客一危一校”等重點車輛監管和重點客貨運企業安全監管等。2018年3月,湖南省“道安監管云”建設工作已完成數據資源共享平臺建設,實現了交通、運管、高管、交管等單位的數據資源共享。
2019年4月,上海交通警察總隊與聯網聯控系統“第三方安全監測平臺”加強合作,陸續對營運客車凌晨2時至5時違法上高速和危化品車輛闖禁區進行處罰,實現對“兩客一危”車輛的全天候實時監控。
2019年6月,寧夏交管局領導在一行業論壇上介紹,寧夏重點車輛管控平臺目前正在積極開展本地“兩客一危”車輛數據接入進行統一監管,考慮把寧夏的輕型小貨車、泥頭車、渣土、校車等納入進來,實現對轄區重點車輛管理全覆蓋,安全監管無盲區。
2019年7月,南通交警利用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智能防控系統行業監管平臺,實現實時管控車輛行駛動態。
……
尤其要提湖南的“道安監管云”,由湖南省公安廳和省交通運輸廳作為牽頭單位,整合公安、交通運輸、保險、安監、氣象、教育、通信等行業資源以及百度、高德等互聯網企業社會資源,建立了一個全新的數據融合共享體系。
總的來看,對于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平臺的共享復用,有兩種類型,一是交警再建一個平臺,將聯網聯控系統納入其中,并利用交管“六合一”平臺,豐富其數據,數據也更為精準,由交警實時對重點營運車輛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一種是與第三方安全監測平臺、聯網聯控平臺運營方合作,由這類平臺提供違法數據給交警,再由交警進行處罰。
交警處罰的違法行為包括超速、疲勞駕駛、闖禁行(危險品運輸)、渣土車轉彎超速等,交通運輸部門處罰的違法行為(針對司機)主要是損壞、關閉、干擾車載定位終端,偽造篡改行駛數據等,未來還可對人證不一等行為進行監測和處罰(人臉識別)。
未來發展
重點車輛聯網聯控平臺的未來發展,監管預警與執法將會并重,在監管方面,安監部門對于危化品從生產到運輸再到應用的全過程監管,也將借力聯網聯控平臺。跨部門之間復用共享同一系統平臺還是具有重要意義的,一是有利于數據采集設備與基礎平臺、數據庫、應用系統建設的標準一致和同步建設,實現信息資源全域流通、全時共享;二是有利于打破部門壁壘,充分整合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共享各類基礎設施和信息資源,節省維護和運營平臺的成本;三是可以加強跨部門間的溝通交流,提高協作能力,減少傳遞數據的繁瑣程序,節省時間,提高工作效率。
為提升交通安全水平、打擊超限超載,公安交管與交通運輸部門在治超工作上,已經實現了聯合治超工作常態化,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有理由相信,在進一步提升重點營運車輛安全水平上,聯網聯控平臺的復用共享,也將實現聯合執法常態化。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自7月11日起公開征求《汽車行駛記錄儀》國家標準的意見,據了解,修訂后的標準充分適應衛星定位、數據通信、視頻識別、數據安全等新技術的應用;堅持記錄儀的整車安裝要求和車輛傳感器信號為基礎、衛星定位信號為補充的速度記錄機制;進一步擴展行駛記錄的內容和維度,增加無線通信等數據采集方式,強化數據存儲設備的安全防護性能。《行駛記錄儀》國標的修訂,也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聯網聯控平臺的復用共享趨勢,為執法依據具備充足的法律效應鋪平了道路。
聯網聯控平臺的復用共享在未來幾年會成為勢不可擋的潮流。且多數會向湖南、陜西一樣,成為道路安全監管云平臺的一部分,將車輛運行數據與交警的卡口、電警數據(斷面數據)結合,從而讓重點營運車輛的運行全程可控、有錯必糾、有違法必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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