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城市管理者開展頂層設計,我認為可以從五個問題開始,處理好四個統一以及六大關系,并做好四項工作,才能為自己的智慧城市創造一個好的開始的開始。
城市管理者開展頂層設計,我認為可以從五個問題開始,處理好四個統一以及六大關系,并做好四項工作,才能為自己的智慧城市創造一個好的開始的開始。
壹:從五個問題開始
智慧城市建設,必須從頂層設計開始已經成為政府、產業、公眾的基本共識,中國已經開始的572個智慧城市大都有自己的頂層設計規劃,但是在實際的智慧城市發展中,各個城市的頂層設計看上去頗有點千篇一律的感覺,其突出表現是應用特色不明顯、業務架構規劃大同小異、基礎設施建設千篇一律、本地產業經濟、文化特色、人文景觀與智慧城市建設緊密型嚴重不足,此外無論大小智慧城市規劃,大到直轄市、中到區縣級城市、小到街道小鎮,都熱衷于制定標準。
這樣的規劃建設出來的數字孿生城市,坦率的說,必然像現在的物理城市,全國一個樣板,不可能有什么特色可言。其根本原因,在我看來,是對智慧頂層設計的方法論應用不得當,尤其是沒有處理好統一與個性化的關系。
智慧城市是一個復雜的、實時的、動態的、高度協同的系統,在這個復雜協同系統中,物理要素和數字化要素需要協同;人與城市環境需要協同、人與社會需要協同、政府與市場需要協同、市場與市場需要協同,這種協同具有復雜性、實時性、動態性的特征,信息流、資金流、物質要素在城市的物理空間和數字空間流動;在城市與區域、與全國、與全球范圍的物理空間和數字空間流動。
這使得我們需要認識到,智慧城市的建設,必然不是一個封閉的孤島建設,而是一個開放的生態系統的建設,這個開放的生態系統與其他的城市生態系統是互聯、共生的,是協調、開放的。
所以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必須考慮如下五個基本問題:
1) 是不是具有開放性的特征?
2) 在標準上是不是在建設自己的“窄軌”鐵路?
3) 是不是具備生態系統的特征
4) 能否與其他智慧城市建立連接實現信息、物質、資本互通
5) 是否具有本城市的特色
貳:必須處理好的四個統一
如果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確定的,那么恭喜一個“善”的智慧城市規劃的雛形已經具備。而接下來,在實際的智慧城市頂層設計中,我們只需要考慮三個基本的問題:什么是智慧城市頂層設計必須統一的?智慧城市頂層規劃要處理好哪些基本關系?智慧城市成本的必要條件是什么?
第一個基本問題::什么是智慧城市頂層設計必須統一的?
從城市運營的角度,有四個規劃內容必須統一:運營要統一、平臺要統一、基礎設施要統一、標準要統一。
運營統一,是指智慧城市的運營規劃必須統一、運營主體必須統一、運營模式也必須統一。從一個城市經營管理的角度,運營的統一實際上是保障一個城市的規劃、建設、發展、治理、服務的閉環以及尺度的統一、統一的運營主體承擔智慧城市的運營,組織和整合物理城市資源和數字孿生城市資源,確保城市的日常運行和未來發展在一個一致的尺度下運轉。
平臺統一,是指智慧城市的基礎設施性質的平臺,這種平臺具有公共性,是政府授權建設,依托政府資源,比如數據資源,為數字孿生城市的生態提供的公共服務性質的平臺,比如政務大數據平臺、城市運營管理平臺、城市感知平臺、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此類平臺因為具有公共品,并具有經濟學意義上外部效應,需要統一規劃、建設和運營。
基礎設施統一,是指數字孿生城市的四大基礎設施需要統一,一是連接基礎設施要統一,主要是有線網絡、移動寬帶網絡(5G)、物聯網感知網絡(含NB-IoT);二是計算基礎設施要統一,主要是為數字孿生城市提供計算服務,目前的觀點是集中算力(云計算)和分布式算力(邊緣計算)要統一;三是數據基礎設施要統一,這里面既包括統一的數據管理、治理、運營、處理、分析,也包括建設開放統一的城市數據資源中心;四是智力(智能)基礎設施統一,是指人工智能作為一種通用的技術,需要統一規劃建設,向整個數字孿生城市通過智力(智能)。
標準要統一,是指要遵循國際、國內、行業、區域的規范和技術標準,要盡可能的遵循,不能自己建設自己的窄軌鐵路。尤其是在智慧城市領域,國家和行業層面的標準正在陸續發布,智慧城市的頂層規劃必須遵循。
處理好以上四個統一,一個城市才有了和其他城市的生態互聯的基礎,也才有了整合自己城市資源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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