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印發了《交通強國建設綱要》(以下簡稱《綱要》),這是我國首次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名義印發有關交通建設的綱要,這充分說明了交通運輸在國家發展中的地位和重要性。通過初步學習,筆者認為,《綱要》的一個重要特點是緊緊抓住了人民群眾需求和時代發展這兩個關鍵點,將充分運用新技術提高發展質量和滿足更高水平需求貫徹始終。需要重點指出的是,《綱要》將智能交通系統(即ITS)的主要發展內容部署到了新一代基礎設施建設、智能化載運工具、人性化的服務系統等建設要求中,并且充分考慮了新一代通信和信息技術的應用,可以說《交通強國建設綱要》為智能交通系統的發展開創了新紀元。
智能交通系統自20世紀末提出以來,一直是國內外交通建設、管理和服務的重要內容。我國21世紀前15年處于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為主的時期,汽車的發展處于逐步進入家庭的過程中,因此,交通智能化雖然在科技研發和局部應用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績,但是仍然處在交通發展和建設的從屬地位。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推動交通發展由追求速度規模向更加注重質量效益轉變。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綱要》把“智能、平安、綠色、共享交通發展水平明顯提高”作為明確的發展目標之一,并且將“智能”擺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綱要》在第二階段發展目標中明確提出,到21世紀中葉,智能化與綠色化水平位居世界前列??v觀近20年我國各個階段和層次的發展規劃或綱要,筆者認為,這次是“智能化”被首次列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的文件的發展目標中,也可以說,交通智能化被列入了國家最高層次的目標要求。回顧2006年國家發布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交通相關內容并沒有納入國家科技發展目標,而在優先發展主題中,也僅僅把交通信息化和智能化作為發展思路??梢哉f,我國在21世紀的高速發展、國內外通信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交通需求的變化,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國家經濟和建設發展思路的調整,使得智能化成為我國交通發展的重要目標之一。
自1994年國際科技界和產業界提出智能交通系統(ITS)概念和技術內容以來,國內外智能交通系統的研發和應用取得了長足發展,除了需求和技術支撐條件等因素外,這主要得益于各國(包括中國)和地區智能交通系統體系框架的制定和實施。根據我國在21世紀初制定的智能交通系統體系框架,其頂層包括:交通管理與規劃、出行者信息服務、電子收費、車輛安全和輔助駕駛、運營管理、綜合運輸、緊急事件和安全、自動公路,這一體系與國際上基本保持一致,但是綜合運輸和自動公路這兩個方向是中國所獨有的。
這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智能交通系統從提出之始就強調人、車、路和環境的協調和集成,而我國交通行業以往看待智能交通系統一般側重于管理角度,將其看作管理系統,這是不全面的,這主要是由于發展階段和行業分割造成的。隨著時代的發展和觀念的進步,《綱要》根據需求和技術發展對智能交通系統體系框架的主要領域和服務內容進行了重點部署,舉例如下。
在交通裝備方面,重點部署了智能化載運工具和基礎設施,特別是首次提出要廣泛應用智能道路、智能高鐵、智能航運等系統,并要求開發新一代交通管理系統。需要注意的是,《綱要》將智能道路、智能高鐵、智能航運等列在了交通裝備領域,這非常值得思考。
在運輸服務方面,《綱要》部署了高效綠色物流、出行即服務、聯程運輸系統等內容,這些都是智能交通系統體系框架在運輸服務領域的主要內容,特別是出行即服務,是近幾年國際上提出的智能化出行服務新方向,即國際上所說的MaaS(Mobility as a Service),這個新方向已經成為國際上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共同關注點,也是近幾年智能交通世界大會關注的焦點之一。
在運營控制與管理方面,《綱要》提出要加強區域綜合交通網絡協調運營與服務技術、城市綜合交通協同管控技術、基于船岸協同的內河航運安全管控與應急搜救技術等研發,這部分也是智能交通系統長期研發和應用的內容,但是由于技術手段大大提升,其具體內容和作用將會發生革命性的變化。
在交通安全保障方面,部署的內容包括了基礎設施監測、養護信息化、安全應急等方面的內容。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安全應急管理從1997年起就列為智能交通系統重點開發和應用的內容,有些國家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恐怖活動、重大安全事故后(如日本的地震、美國的911等),開展了既有交通管理系統和應急管理系統實際作用的評估,而智能化用戶系統和基礎設施監管系統成為近幾年國際智能交通界關注的新內容。
通過對比《綱要》有關交通智能化的安排、智能交通系統體系框架、近幾年國際智能交通系統世界大會的主題和熱點,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國下一階段智能交通系統的發展方向和重點與智能交通系統的初衷以及近期國際發展趨勢是一致的。
筆者注意到,《綱要》在一些提法和安排上,與以前的規劃或概念相比,產生了一些變化,通過初步學習,以下幾個問題需要認真思考。
智慧交通實際是“交通信息化+”
前幾年,交通行業和社會一直在糾結“智能交通”和“智慧交通”這兩個詞,這次《綱要》的發布,使這兩個詞的概念更加清晰了。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智能交通系統(簡稱智能交通)是貫穿交通運輸整體的大技術體系,涉及基礎設施、載運工具、用戶和應用環境等,《綱要》明確提出,智能化成為國家交通發展和建設的目標之一。筆者特別注意到,《綱要》在科技創新部分的第二段專門表述了智慧交通的內容,主要是指交通行業一直在進行的交通信息化,其核心是信息技術與交通的融合發展,重點建設數據中心、電子政務和北斗應用。聯系到《綱要》沒有專門安排交通信息化的內容,因此,筆者認為,智慧交通實際上就是“交通信息化+”,這也為前段時間行業內談論的“智慧交通”以及長期實施的交通信息化找到了恰當的位置。這次《綱要》對智慧交通的表述,明晰了智慧交通的內容,對比前面所述智能交通系統的內容以及國際科技界和交通界的共識,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智慧交通與智能交通的區別。簡要來說,智慧交通就是原來交通信息化的主體內容再加上北斗應用。
智能化與綠色化聯系緊密
《綱要》在描述第二階段發展目標時,將智能化和綠色化緊密相連,這在我國交通發展目標的表述中還是第一次。
2016年,筆者與團隊曾承擔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一個研究項目,主要內容就是我國交通運輸低碳智能發展研究,該研究從交通運輸現代化的特征和內涵研究入手,明確了低碳(綠色)與智能化相互促進發展的內在邏輯,低碳與智能聯合推進將以最低資源消耗和最小環境代價換取最大的社會經濟效益和最優質的交通運輸服務,實現交通運輸與資源環境和經濟社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為美麗中國、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支撐。為此,我們在研究中提出了交通運輸低碳智能發展的戰略建議和實施安排以及近期的發展目標,并預測了到2030年和2050年的發展趨勢。
關于這項研究的主要成果可以參閱人民交通出版社2017年出版的《我國交通運輸低碳智能發展戰略》。
智能網聯汽車被加以注釋
《綱要》對智能網聯汽車的相關表述用括號的形式加以進一步注釋,這種表述值得思考。
筆者注意到,近幾年國內科技界、產業界、公眾以及政府部門在智能化車輛表述方面有各種各樣的名詞,例如:車聯網、智能汽車、智能駕駛、自動駕駛、無人駕駛等等,筆者認為這是對同一類產品的不同表述。這種現象在美國和歐洲也有,例如美國對自動駕駛的英文表述就有很多種,如無人駕駛汽車(Driver-less vehicle)、自動駕駛汽車(Automated vehicle)、自主駕駛汽車(Autonomous vehicle)、計算機駕駛汽車(Computer driving vehicle)、軟件駕駛汽車(Software driving vehicle)等等。對于這些表述,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Alain L. Kornhauser(國際知名自動駕駛專家,自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研究自動駕駛)在智能交通世界大會的主題報告中指出,這些表述都是按照商業場景區分的,不是按技術區分的,也不是科學的名詞。在《綱要》中,智能網聯汽車的相關表述試圖用括號的形式加以注釋,以適應國內不同行業的叫法。但是我們應該清醒認識到,這些表述的核心含義都是用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提高汽車的智能化。至于網聯,則是將國外在2010年提出的Connected Vehicle用新造的一個詞來描述。
總而言之,智能交通系統是一個涵蓋交通運輸各個環節和要素的技術系統,在新一代通信和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控制技術的支撐下,交通智能化將影響交通運輸的各個方面,成為交通運輸現代化的重要特征,也將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安全、便利和人性化的服務,智能交通系統將成為建設交通強國的重要內容。
掃一掃在手機上閱讀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