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劉春華)近日,省醫療保障局會同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省藥監局印發了《關于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該政策的出臺為全省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輕癥患者帶來福音。
高血壓、糖尿病是最常見的慢性病,據衛生健康部門提供的數據,2018年僅在全省基層醫療機構管理的高血壓患者達650萬人,糖尿病患者215萬人。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出臺,將進一步減輕我省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門診用藥費用壓力。
我省印發的《關于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將如何對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進行保障?11月28日,省醫保局對此從10個方面進行解答。
1、我有高血壓(糖尿病),參加的職工醫保,可以享受這個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嗎?
答:不可以。本次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的保障對象是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城鎮職工仍享受原有職工醫保相關待遇。
2、我是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的參保居民,怎么才能報銷高血壓(糖尿病)門診費用呢?
答:需要先在二級及以上等級的醫保定點醫院進行病情診斷認定;有條件的地區可放寬至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臨床醫生具有認定資格。具體認定機構由各市(州)發文確定。經過診斷認定為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就醫開藥時,就可以享受門診用藥保障政策了。
3、我今年剛被診斷為高血壓(糖尿病),如果去門診開降壓(降糖)藥,現在可以享受這個政策報銷費用嗎?
答:如果您是城鄉居民參保人員,認定為高血壓(糖尿病)輕癥,可以享受這個政策,按規定報銷門診降壓(降糖)藥費用。如果您的病情符合當地門診特殊疾病政策規定,可以申報享受門診特殊疾病保障待遇。
4、我是高血壓(糖尿病)的老病號了,以前已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特殊疾病待遇,現在還可以同時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嗎?
答:不可以。已經享受門診特殊疾病保障待遇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仍然按照原有政策享受醫保待遇,不再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本次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主要針對的是高血壓(糖尿病)輕癥患者。
5、只要通過高血壓(糖尿病)的認定,就可以在任何醫院開藥并報銷高血壓(糖尿病)的門診費用了嗎?
答:通過高血壓(糖尿病)的認定后,在二級及以下等級的定點基層醫院使用直接用于降血壓、降血糖的治療性門診藥品費用才能進行報銷,在二級以上等級的定點醫院產生的門診藥品費用是不能報銷的。
6、我是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我在醫院門診開具的所有藥品費用都可以按這個政策報銷嗎?
答: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是對直接用于降血壓、降血糖的政策范圍內治療性藥品費用進行報銷。您在門診就醫同時使用的其他輔助性治療藥品費用、治療其他疾病的藥品費用和各種檢查診療費用不納入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范圍。
7、我使用降血壓降血糖的門診用藥能報銷多少費用呢?
答:在二級及以下定點基層醫院產生的政策范圍內高血壓(糖尿病)門診藥品費用,報銷比例不低于50%,高血壓每年可報銷金額不低于200元,糖尿病每年可報銷金額不低于300元。如果您同時患有高血壓和糖尿病,每年可報銷金額不低于500元。具體的報銷比例和全年可報銷金額您可以查詢參保所在地醫保部門公布的相關政策。
8、我現在通過認定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如果以后病情加重了需要報銷的費用多了怎么辦?
答:已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的患者,在門診發生的其他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醫藥費可同時享受門診統籌待遇,當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報銷費用超過全年可報銷金額后,可納入門診統籌報銷;如果病情加重符合當地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規定的,可申請享受門診特殊疾病待遇;如果病情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當地醫保住院政策規定報銷。需要說明的是享受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的患者,降血壓降血糖的門診用藥費用不能重復報銷、重復享受待遇。
9、問:我隔三差五就要跑去醫院掛號開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的藥,能不能一次性多開點藥哦?
答:可以。如果您的高血壓(糖尿病)病情相對穩定,門診醫生可根據病情開具長處方,最長可開3個月的用藥,這樣就可以減少跑醫院的次數了。如果以前您每2周就要去醫院開藥1次的話,現在執行3個月的長處方,1年下來可以減少20次的開藥次數。當然,長處方制度針對的是病情穩定的患者哈!如果您病情不穩定,血壓、血糖值有波動,還是要及時就醫,按照醫生安排的治療計劃調整用藥,以確保您的用藥安全。
10、什么時候能享受到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呢?
答:各市(州)醫保部門于11月制定并陸續發布當地的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實施細則,今年年內就可以享受這個保障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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