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網絡強國的重要論述和國家大數據戰略部署,加快建設交通強國,依據《國務院關于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交通強國建設綱要》等文件,交通運輸部印發《推進綜合交通運輸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2020—2025年)》。《綱要》的最終目標是推動大數據與綜合交通運輸深度融合,有效構建綜合交通大數據中心體系,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有力支撐。此前,交通運輸部發布了《推進綜合交通運輸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2020—2025年)》的官方解讀,ITS114作為行業媒體,也來班門弄斧,拋磚引玉,如有謬誤之處,敬請指正。
交通運輸大數據特點
我們知道,交通大數據從應用方出發,主要為兩類,一是公安交通大數據,二是交通運輸大數據,前者服務于道路交通組織優化和道路交通安全執法,后者服務于城市、交通規劃(如道路、軌道、樞紐、場站、公交線網等規劃布設),滿足城市綜合運輸協調指揮、交通應急指揮、政府決策支持的需要,相對而言,交通運輸大數據涉及面更為宏觀和龐大。
與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相比,交通運輸領域產生的數據有幾個特點,一是規模龐大,很多數據指標都是全球前列,不論是公路里程、高速公路里程,還是鐵路里程、高鐵里程,不論是機動車保有量、營運車輛數量,還是日出行車流量、客流量、日交易量等等;二是數據種類繁雜,來自不同采集設備不同感知系統的數據,有非結構化的視頻數據(公路、樞紐、場站、車載),有交易數據(12306、客運、公交、出租、網約車、一卡通等),有基于衛星定位的軌跡、速度數據(重點車輛、公交出租),有來自線圈激光等交調數據,有稱重、治超等公路載重數據……三是數據增長規模快速,因為交通是國計民生之基礎,一日不可無交通,只要人、貨運在移動,數據就在不斷的產生,可以說數據增長分秒不停。
就ITS114來看,交通運輸大數據的數據來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交通基礎設施所采集的數據,包括樞紐、道路、場站、碼頭、軌道站點等,二是交通運載工具所產生的數據,如航班、列車、船運、兩客一危、公交出租網約車、貨運等等運載工具監測數據,三是人、貨在前兩者中轉、運輸所產生的的在途數據。前兩者服務于后者,交通運輸大數據的應用也集中于前兩者。
應用場景
交通運輸大數據有哪些應用場景呢?
在ITS114看來,TOCC是典型的交通運輸大數據應用場景,不論是城市級還是樞紐級,還是各管理業務領域級,都匯集了大量的交通運行數據,包括前文所提到的三類數據。ITS114今年早些時候受托為某上市企業定制的《2019’中國綜合交通運行協調與應急調度(TOCC)市場分析報告》統計到,已建成或正在建設省一級TOCC的省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江蘇、廣東、浙江、甘肅、貴州、四川、河北、重慶、新疆、西藏、廣西、江西、河南等;城市級TOCC,典型的北上廣深杭,杭州的各縣區市也都建成了相應的縣區級TOCC;樞紐級TOCC,今年投入運行的北京大興機場,就是典型的樞紐級,涵蓋航空、軌道、地面公交出租網約車、停車、氣象、商業服務等等,將多類型數據采集處理分析,研判預警預測,目的就是讓各部分協同合作,保障這么一個超大樞紐的正常運行。
《綱要》中提到,推動應急管理綜合應用,構建跨部門、跨運輸方式應急管理大數據,有效掌握重點領域和區域綜合交通運輸運行動態,及時獲取突發事件信息、應急資源和力量分布,有力支撐綜合交通運輸應急處置和調度指揮。
加快推動“互聯網+監管”。優化綜合執法業務流程,推動實現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及行政強制等執法活動全過程數字化。加快建立交通運輸“互聯網+監管”系統,實現與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對接,為實現綜合監管、智慧監管提供支撐。
這兩者都可以通過TOCC來實現,這就是TOCC所具備的協同性特點。
但ITS114認為,省、市一級TOCC具備全局視野,數據分析結果也是為宏觀的決策負責,但缺乏日常的業務抓手,這可能也是TOCC在整個智能交通行業存在感不太強的原因。一言蔽之,就是只有“大腦”,缺乏“四肢”,或者“大腦”經常處于靜默期。如何讓“大腦”和“四肢”更為協調,也許應該是TOCC下一步應用的重要改良方向。
其次是專業領域的智能化系統。
TOCC是綜合類的交通運輸大數據應用場景,而各管理、服務細分領域,也有相應的大數據應用平臺,在省界收費站取消工作全面完成前,最龐大的交通運輸大數據平臺,應該是重點車輛聯網聯控平臺和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兩個平臺的在網車輛數目前應該接近700萬輛,每日會產生巨量的運行數據;在省界收費站取消工作完成后,最龐大的運輸數據系統,應是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日均車流量2000多萬。除民航、鐵路全國聯網數據系統之外,公路領域還有視頻監控全國聯網以及交通流量調查全國聯網(路網監測),公路出行領域有全國網約車監測系統、公交一卡通互聯互通、公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車后市場有汽車維修電子檔案系統,貨運方面有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等等。
這些系統所采集的數據大多是單一的類型數據,服務于本領域的管理和業務運行,但因為是全國性系統,同樣具備大數據應用的基本特征。
《綱要》提出要提升安全生產監測預警能力。推動基于大數據的綜合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全流程監管,實現重點營運車輛、超限車輛、重點船舶及水域、重點建設工程、客運碼頭、危險貨物港口裝卸存儲設施以及鐵路運輸、民航運行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風險的監測預警和重大風險的防范化解,利用大數據深化“平安交通”建設。
安全是交通永恒的使命和目標,像重點車輛聯網聯控平臺和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以及目前很多省份應用的道路運輸第三方安全監測平臺,都是服務于運輸安全監管的大數據應用系統。交通運輸部目前正在推進兩客一危、公交、重載貨運等車輛安裝智能視頻監控報警設備,這一系統未來將是典型的基于智能視頻技術的大數據應用系統。
其三是智慧出行服務。
就是《綱要》中提到的,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培育“出行即服務(MaaS)”新模式,以數據銜接出行需求與服務資源。促進交通旅游服務大數據創新應用。利用大數據分析評價道路客運、公共汽電車、出租汽車、汽車分時租賃等領域新老業態發展特征,推動新老業態動能轉化和融合發展。
對于MaaS的應用發展,ITS114認為這一舶來品,在中國的生根發芽,應該適應中國的市場土地。MaaS發展的技術和用戶基礎我們都已經具備,包括移動互聯網、第三方支付等等,但MaaS模式能否建立的基本點應該是需求,沒有需求,就不會有商業模式,那么MaaS在中國有需求嗎?當公交地鐵、定制公交、網約車、順風車、公共自行車等公共出行方式都十分發達的時候,MaaS的產品形態是否可能不需要一站式出行,一賬式支付,而更多的是出行建議,路徑規劃,就像高德現在做的出行聚合平臺。(拋出一個問題,定制公交也算是MaaS服務嗎?)但高德所做的出行聚合平臺,更多偏向于商業化的網約車、順風車、共享自行車等,政府所管理的公共出行服務,如城軌、公交地鐵、定制公交等等,高德所提供的,多是靜態信息,即便高德能提供出行建議,路徑規劃,也是不完全的,難以做到無縫對接的,也不利于交通運輸大數據的應用發展,但提供給高德以動態數據,這需要政府有更開放的態度,以及更好的技術來整合。
實際上,ITS114仍然認為,都市圈出行是MaaS模式建立的最好場景,因為有相比較之下最迫切的出行需求,因為行政區劃的原因,都市圈各城市之間不通公交、地鐵,沒有定制公交,出租車也只能單程載客,甚至存在許多斷頭路。而MaaS是突破行政區劃比較好的一種方式,即便不通公交地鐵,但只要做好銜接,也可以通過公交、網約車、定制公交等完成出行服務。
《綱要》其他要點解讀:
完善標準規范。
重點研究制定綜合交通運輸信息資源分類分級、脫敏、溯源、標識等標準規范,完善信息資源目錄編制、采集、傳輸、交換共享等標準規范。不斷完善各類交通運輸業務數據技術規范。引導相關社會組織和產業技術聯盟制定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
穩步開放公共信息資源。研究完善交通運輸相關領域公共信息資源開放機制,建立公共信息資源開放清單及更新制度,建立統一的綜合交通運輸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平臺,優先開放與民生緊密相關、社會需求迫切、有利于激活市場活力的公共信息資源,推動公共信息資源有序開放。
——在2016年8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交通運輸行業數據資源開放共享的實施意見》,要求加強開放共享標準規范建設,建立數據資源目錄服務系統,完善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臺,推動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建設等,這一文件的最重要成果是百度與交通運輸部合作推出綜合交通出行大數據開放云平臺——“出行云”,據稱平臺接入全國15個省市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以及多家科研院所和互聯網公司的出行服務相關數據,但近一年來,這個平臺沒有了存在感。
強化數據采集。
完善修訂有關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規范,將采集設備、傳輸網絡等信息基礎設施納入鐵路、公路、港口、航道、機場、綜合交通樞紐等有關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內容,實現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維。完善運載工具運行監測制度規范,實現對車輛、船舶、航空器等運載工具數據自動化采集。
——運載工具的實時監測已經非常完善,樞紐、機場等綜合感知能力也比較完善,未來需要加強的,應該道路、港口等基礎設施的數據采集,也就是此前《數字交通發展規劃綱要》中所強調的基礎設施數字化。
推動貨運物流數字化發展。
逐步完善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推動全國多式聯運公共信息系統建設,促進多種運輸方式間數據交換共享。研究制定貨運物流單據電子化相關技術標準。完善全國快件數據監測體系,為全程可跟蹤、可追溯的“一站式”快遞服務提供數據支撐。鼓勵網絡平臺道路貨運、車貨匹配、智能航運等“互聯網+貨運物流”新模式發展。建立完善道路貨運行業運行監測分析體系,充分利用大數據預測發展趨勢,引導貨運物流行業健康發展。
——交通運輸部今年還印發了《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貨運信息服務行業是交通運輸行業未來最大的資本風口,物流成本占GDP比重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推動管理體制改革。
加強與機構編制部門溝通,爭取基于現有內設機構,研究設立或明確綜合交通運輸大數據發展管理部門,負責統籌推進綜合交通運輸大數據發展。
——ITS114希望早日看到綜合交通運輸大數據發展管理部門組建,來推動TOCC的全面落地發展,讓TOCC成為“交通大腦”的最佳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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