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以及《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部署安排,切實做好道路貨運行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遏制疫情通過道路貨物運輸途徑傳播,部制定了《道路貨運車輛、從業人員及場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廣泛宣傳,督促指導道路貨運企業和貨運場站經營者嚴格按照《指南》表1的要求,全面做好貨運車輛、場站消毒及從業人員防護等工作。冷藏保鮮貨物運輸車輛進出中高風險區域的,經營者參照《指南》表2要求進行信息登記。遇有突發情況立即按照有關規定程序報告屬地疫情防控工作機制或有關部門。
交通運輸部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國家衛生健康委,部應急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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