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客一危一貨”重點車輛造成死亡人事故已經成為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共識,其車輛所屬企業更應當切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避免釀成慘劇。12月8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布一起典型交通事故警示,用典型案例教育廣大駕駛員行車時一定要遵守交法規、隨時擰緊交通安全“開關”。
1月24日9時46分許,楊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宜賓市敘州區宜屏路16km+200m處超速行駛(限速每小時60公里,經鑒定,實際車速介于每小時87至90公里之間),車輛失控發生橫滑,與對向行駛小型面包車相撞,造成4人死亡、5人受傷。
經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檢驗鑒定,楊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在雨天的道路上超速行駛,并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失控發生橫滑,其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承擔此事故全部責任,現已以交通肇事罪移送起訴。
經調查,其駕駛車輛掛靠的“宜賓祥安運業有限公司”在該事故發生前已經分別被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宜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轄區交警大隊多次約談,當地交警部門也聯合運管部門對該運輸企業進行了聯合懲治,但該運輸企業仍未履行安全主體責任。該案涉及的相關企業法人、安全負責人、安全科長、安全員均以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立案,目前正在辦理中。
圖片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供圖
掃一掃在手機上閱讀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