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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空間不是夜總會

發布時間:2021-03-01 13:00

          最近在路上的聲光電設施用的越來越亂,說說此事……


          道路是承擔運輸任務的公共基礎設施,所有的道路使用者要在這個空間里共處,要為自己的行為與他人進行協商和互動,這種互動雖然是多元的,但需要遵循統一的規則,也就是交通流動要受到規則統一的控制,專業上叫交通流控制,traffic control。這種規則統一的控制,是保證通行條件的技術途徑,它依靠的是統一的法律和承載著法律和含義共識的標志、標線、信號燈等設施,專業人士稱之為交通控制設施,traffic control devices,它完成的任務是向道路使用者傳遞規則一致的信息,其設置水平和方法關乎道路使用者處理信息的效率和質量。


          駕駛人、行人、騎行者,每一個道路使用者,都應該擁有基本的交通控制規則意識與知識,比如紅色代表禁令,綠色代表通行和引導,黃色代表危險警示,白底黑字傳遞的是提示信息,提高路面色彩對比度的斑馬線改善的是用路人視覺質量、宣示的是行人的絕對優先權等等……這幾乎是全世界文明社會的通用規則和共識……這種全球的共識度,是一件非常嚴肅和重要的事情,也是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標。


          在使用道路時,交通控制設施承擔著分配路權、保護車道、提示運動軌跡和操作點、改善視距、引導方向、警告危險等各種任務。在這方面,不僅僅老百姓要心知肚明,交通專業從業者,更應該建立強烈的規則意識,特別是要清楚,顏色的含義叫顏色法則,color code,不能亂用;在道路空間內,技術創新事關人命和法律的尊嚴,不應該亂來;設置標志標線等各種控制設施,受法律和規范的約束,不應該率性而為。


          下面看看現在網上傳播的一些“大膽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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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一種紅色警示燈,照射過街行人的小腿和地面,先不說這種設備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是否得到過論證,紅色會不會干擾斑馬線的對比度,僅就道路使用者而言,會有困惑嗎?行人看到紅色,是應該闖入紅色區域還是避免走進去呢?這種突然出現的困惑會帶來危險嗎?司機看到這個地區有的地方有紅燈照著不能走,那么沒紅燈照的斑馬線是什么意思呢?對于色弱人群,紅色會形成什么效果?這種嘗試,在安裝之前,可有論證?如果要照明,為什么不能簡簡單單地把斑馬線的空間照亮,把行人過街位置的指示標志做大做亮,讓駕駛人遠遠地不受前車遮擋地就能發現前進的路上有斑馬線和行人,讓行人遠遠地就愿意和知道應該在哪里過街呢?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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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這個圖里的設施一度在一些地方被流傳為防疲勞駕駛神器,看著很像夜總會里的舞池射燈?綠色光,是暢行無阻的含義,在道路空間內額外安裝這樣的顏色,有統一的法律核查流程嗎?駕駛人疲勞后,最大的問題就是睜不開眼睛,眼睛都睜不開了,弄這種射向天空的綠光,眼睛就能睜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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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紅色是禁止通行的含義,滿大街的紅燈,司機識別信號燈的視覺質量可有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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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很漂亮的行人步道燈飾,浪漫溫馨,然后成功地把行人過街的斑馬線放在了整個道路空間里最黑暗的位置,大大增加了過街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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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駕駛人觀察到的是紅色和綠色燈光混雜的前視區,是該走還是不該走?可有人考慮過這樣的嵌入式燈具的壽命?傳統的立柱式行人過街信號燈,難道不是有更好的視認性和已經經受住考驗的使用壽命合理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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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功夫都用在了燈光上,然后用鐵欄桿阻擋住了大半幅斑馬線的出口,路緣石還是高高抬起的,老年人上來會很容易嗎?對面路口的那兩根高度不足視認性極差的擋車樁對行人安全就不是威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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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一方面處罰會車時使用遠光燈的行為,一方面在路上迎著司機的眼睛安裝這樣的射燈,這個邏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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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道路的光環境給駕駛任務增加了多少負荷?


           這里只舉了一些燈光和顏色混亂的例子,照片都來自網上,還有一些地方,使用各種聲音進行行為干預,效果如何,未見評價,但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這種聲音本身就是環境噪音,在將控制信息傳遞給期望的對象時,可曾考慮過不應該聽到這些聲音的用路人的反應和感受?可曾想過目標對象獲取這些信息的效果?在車流滾滾的路上,人們要什么樣的聽力和注意力去關注多大分貝的音量才能獲得這些聲音?


          交通設施的設置,是一種法律授予的權力,其設置建立在科學的研究與評價的基礎之上,不應該肆意使用的……在設置之前,最起碼應該有些專業的意見參與評價……法律意識和技術意識本身,都是一種文明程度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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