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建立公共數據資源體系,實行統一目錄管理;對數據領域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建立分級分類保護、風險防范預警、應急處理機制和安全評估監管制度……6月7日,備受關注的《四川省數據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首次審議。受省政府委托,司法廳廳長劉志誠就條例草案有關情況作了說明。
發揮立法引領作用,推進數字四川建設
“為有序推進我省數據資源利用,聚焦激活新要素、推進新治理、營造新生態,保障數據安全,加快建設網絡強省、數字四川、智慧社會,保持我省在國家大數據戰略實施中的先導性和主動性,充分發揮立法的保障、引領和推動作用,有必要出臺一部專門的地方性法規。”劉志誠表示。
從省人大經濟委了解到,近年來,各方面對加快我省大數據應用立法的呼聲較大,先后有69名省人大代表提出5件關于數據立法的議案。特別是今年省人代會期間,有22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兩件關于制定數據條例的議案。
省人大經濟委在此前的審議中認為,此次提請一審的條例草案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在梳理近年來我省數據發展管理中存在的堵點、難點基礎上,針對管理職責邊界不清、數據資源流通不暢、發展要素支撐不足等方面予以規范。同時,學習借鑒外省市先行出臺相關法規的立法經驗,在建立數據資源體系、促進數據流通、推進發展應用、加強安全管理、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豐富了條文內容。
促進數據要素有序流通,加強數據安全管理
結合我省數據管理現狀和需求,條例草案強化了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數據管理的主體責任,確保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發力,從體制機制上營造促進數字化發展的良好條件。同時提出,建立以公共數據為主的數據資源體系,明確全省建立公共數據資源體系,實行統一目錄管理;制定完善數據相關標準,規范數據收集和匯聚方式,確保數據依法產生并有效匯聚整合。
如何促進數據要素有序流通?條例草案提出,建立公共數據共享、開放機制,推動公共數據在各地區、各部門間共享和依法對社會開放,探索建立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滿足政府、產業、社會數據需求;統籌規劃數據要素市場,完善數據交易規則,發展數據資產評估、交易中介服務等市場運營體系;落實國家戰略要求,在公共數據共享、標準互認、政務協同等領域與重慶市開展合作,推動區域數據協同發展。
聚焦數據資源高效開發利用,條例草案明確全省統籌規劃基礎設施布局,構建高效協同、智能融合的基礎設施支撐體系;圍繞資金、人才、科研、生產要素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明確對數據領域新業態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培育數字核心產業集群;加強數字技術發展運用,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融合,加快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協同發展,提升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效能,全面推進數字四川建設。
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和個人信息保護備受關注,條例草案也給予著重關注,提出建立數據安全責任制,明確政府部門和數據處理者數據安全管理的職責義務;建立分級分類保護、風險防范預警、應急處理機制和安全評估監管等制度,構建完備的安全防護體系,筑牢數據安全底座;嚴格落實上位法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來源:四川省大數據中心
掃一掃在手機上閱讀本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