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752號)關于機動車駕駛培訓許可調整為備案等部署要求,交通運輸部修訂頒布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2號,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規定》貫徹實施工作,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規定》實施的重要意義
機動車駕駛培訓關乎人民群眾學駕需求,關乎道路交通安全發展基礎,是交通運輸系統重要服務領域之一。修訂《規定》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適應當前駕駛培訓市場發展新形勢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優化營商環境、推動提升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水平。《規定》明確了機動車駕駛培訓備案管理要求,規范了備案管理流程,完善了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是規范和加強機動車駕駛培訓管理,加快提升駕駛培訓服務質量的重要依據和制度保障。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規定》修訂的重要意義,認真組織宣貫培訓,抓好《規定》貫徹落實,切實轉變管理方式,加強部門協同治理,推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以下簡稱駕培機構)不斷優化服務舉措、規范經營行為、提升培訓質量,有力推動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加快推進機動車駕駛培訓備案制度實施
在《規定》施行之日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件仍在有效期內的駕培機構,可繼續按原許可事項開展培訓業務,暫無需進行備案。已獲得道路運輸從業資格培訓業務許可的培訓機構,在原許可證件有效期內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許可證件有效期內經營項目、培訓能力、培訓車型、機構名稱、法定代表人、教練場地等原許可事項發生變更或者許可證件有效期屆滿后仍需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應按照《規定》要求及時到所在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并附《規定》要求的備案材料。已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做好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備案有關工作的通知》(交運函〔2021〕248號)相關要求備案的駕培機構,可繼續按原備案事項開展培訓業務。
自《規定》施行之日起,新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的,應嚴格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備案。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快細化完善備案受理、備案服務、備案結果公開等工作流程和配套措施,做好備案編號歸檔,提高備案工作效率和便民利企服務水平。嚴禁要求提供《規定》限定以外的其他材料,嚴禁設置備案前置條件,嚴禁通過變相許可實施備案,嚴禁向駕培機構收取備案相關費用。要充分利用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公布本轄區已備案和《規定》實施前已取得許可且仍在有效期內的駕培機構,以及已備案但未保持備案經營項目需具備的業務條件的駕培機構相關信息,并及時更新,同步抄送同級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
三、切實提升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質量
(一)強化質量信譽考核。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要求,加快健全完善駕培機構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制定學員滿意度評價實施細則,定期組織開展駕培機構質量信譽考核工作,并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引導學員選擇質量信譽高、培訓服務好的駕培機構,推動駕培機構依法培訓、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優質服務。
(二)強化培訓質量管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質量監管職責,督促駕培機構落實駕駛培訓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大綱》規定,認真落實培訓內容、學時、培訓里程等要求,確保教學培訓質量。
(三)強化合同約束。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駕培機構與學員簽訂培訓合同,明確培訓內容、培訓學時、收費標準、費用支付和爭議解決等內容,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培訓服務,切實保障學員合法權益。
四、進一步加強教練員全流程管理
(一)規范教練員聘用管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要求,督促指導駕培機構切實落實教練員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教練員聘用管理制度和教練員檔案,規范教練員聘用要求,及時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送教練員主要信息。
(二)加強教學質量管理。要健全完善教練員教學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規范教練員教學行為,督促駕培機構組織教練員嚴格按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培訓服務規范》(JT/T1099)開展教學,定期開展教練員教學質量信譽考核,督促教練員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三)嚴格教學行為管理。要加強對駕培機構聘用教練員、教練員教學服務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按綱施訓、培訓記錄造假、學員投訴反映較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教練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和行業自律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規定》貫徹實施,進一步優化完善監管措施,健全信用管理制度,積極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構建協同治理體系。要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協同聯動,對未按規定備案、備案弄虛作假、未落實培訓要求、偽造學時、擾亂市場、侵害學員合法權益等違規行為,組織開展聯合監督檢查,對異地培訓、“黑駕校”、“黑練車點”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開展專項整治,切實維護機動車駕駛培訓市場秩序,保障學員合法權益,推動機動車駕駛培訓高質量發展。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協會健全完善行業規范,通過行業自律公約等形式,加強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規范駕培機構經營行為。要暢通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政府門戶網站等渠道,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及時協調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積極營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將《規定》貫徹落實情況和有關經驗及問題,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聯系電話:010-65293754,傳真:010-65292740。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2年10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公安部辦公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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